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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李敏言南京审计大学法学院
互联网的普及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使得如今的工作方式变得趋于多样化,并对就业领域产生了深远影响。在此背景下,劳动法的客体、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以及劳动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目标均发生了一定变化。由此,劳动管理关系中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需综合考虑多重因素。鉴于时代的快速发展,诸多劳动关系问题缺乏有效的法律参照,或相关法律条款稀缺且界定模糊,这导致了实际问题的解决途径受限,诸多纷争难以得到有效解决和化解。
互联网环境下劳动关系的特征
灵活的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成为新趋势。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移动设备的普及,平台经济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时期,其生产组织形式与传统工业社会大相径庭。在此背景下,企业平台员工的工作方式逐步转变,其中最为显著的是工作时间与工作场所的灵活化,这使得工作与生活的界限日渐模糊,不仅有利于缩短工作时间,还为员工在工作和生活方面提供了更多选择。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已开始实施混合办公模式:除公司特别规定工作日要求所有员工必须在岗外,在其他工作日,技术工人可选择每周远程办公一至两天,且远程办公不受地点限制。
劳动报酬支付形式趋于多样化。传统劳动关系中,薪酬结构通常包含底薪和其他薪酬,其中,底薪又进一步分为小时工时和兼职替补工时,薪酬周期一般以月为单位确定。然而网约工的薪酬往往是浮动的,且支付方式不再局限于按月或按年的全额支付,而是采用现金或转账等多种形式。
用工关系亦呈现复杂化趋势。传统劳动关系主要表现为“公司+个人”的模式,而在网络环境中,平台公司与工人之间不再维持单一的劳动关系。网络形式的灵活性虽为平台企业和员工带来诸多益处,但其复杂性也为劳动关系的评估带来了新的挑战。
“互联网+”模式下的劳动关系认定
我国采用标准化方式界定企业间劳动关系,以确定劳动条件。委员会和仲裁庭在评估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时,通常遵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相关要求,包括考察雇主是否为员工建立了劳动力市场机制,确保员工遵守标准化程序规则,以及员工是否以部门为单位进行管理并享有与雇主同工同酬的待遇。然而,鉴于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的现状,特别是在“互联网+”背景下,这种雇用形式的适用性已受到质疑。
西安市的诉讼案件中,员工与某代驾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具有典型性。西安市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致判决,认定双方当事人之间构成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具体事实如下:某企业为方便业务,开发了代驾司机手机软件。客户如需司机服务,可通过该软件选择司机,员工则通过招聘广告被介绍至该企业,成为公司司机并提供服务。
自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来,已逾20年。期间,我国网络信息技术迅猛发展,涌现出淘宝、天猫、京东、华为、小米等企业,以及微商、新媒体、快递、外卖、中介、顺风车等多种在线平台。特别是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入国家战略体系,促使我们必须发展适应互联网时代的劳资关系。同时,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也基本朝着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方向迈进,这要求传统企业进行相应的改革。
中国的网络产业促进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了生活各领域的变革。然而,从目前的主流趋势来看,网络纠纷最集中的三个领域主要源于网络平台与从业者之间工作关系的界定不清。
互联网环境下劳动法律关系的优化路径
明确互联网平台劳动关系模式。在当前社会背景下,互联网与传统行业的融合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这一趋势催生了新的工作环境。因此,法院在判决时,应将互联网劳动关系界定为一种独立的劳动关系,避免将其与传统劳动关系混为一谈,应根据网络企业的具体情况,对劳动争议进行详细分析。
应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前提下,明确员工与网络平台之间的劳资关系,识别问题所在,并根据网络服务的特点进行公平公正地评估。以美团平台与外卖员的劳资纠纷为例,平台将任务委托给外卖员,双方建立了新型且复杂的工作关系。因此,若外卖员与平台之间发生争议,应采取以下措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一是仔细评估外卖员与平台之间的劳动关系,确认是否签订了服务合同、雇佣协议等;二是若外卖员与平台之间的纠纷违反了适用的健康和安全法规,则必须依法解决;若未违反相关法规,但存在不合理情况,则进入下一步;三是分析争议各方情况,结合当前在线协作的特点作出裁决。鉴于现有网络管理规则的不足,法官需综合考虑实际情况的多个方面,作出合理判决。
完善互联网相关制度。在传统商业模式中,企业主要依赖纸质文件进行通信。互联网发展初期,部分企业开始尝试以电子方式处理和存储文件,这使得员工在劳资纠纷中,能够轻易地从书面文件中获得足够证据。然而,当前一些公司高度依赖电子办公,导致纸质文件缺失,给法律核查带来诸多困难。加之部分企业善于规避法律,而员工法律知识欠缺,网络招聘市场上的诉讼现象较为普遍。因此,电子办公系统的完善迫在眉睫。首要任务是增强网络就业平台的法律意识,鼓励其制定完善的劳动法律标准,以有效解决网络就业纠纷。在制定相关政策时,需深入调研网络劳动者和从业者的实际需求,并针对不同违法行为,考虑出台适用于网络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措施,旨在减少网络雇佣纠纷的发生。
完善相关的救济法律制度。在劳动关系中,员工常遭受不公正待遇,其合法权益受损时,往往因法律知识匮乏、劳动者素质不一而难以有效维权。鉴于此,劳动维权难度较大。为更好地保障劳动者权益,减少劳动纠纷,相关部门应着手完善法律保护体系,构建配套与独立机制,以减轻劳动者在履职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同时,应提供更专业、科学的法律咨询服务,并可考虑建立相关网络平台,切实维护工人权益。
在处理劳资纠纷时,需推动双方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建立在线就业支持服务,以便工人和雇主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为此,应降低劳动争议解决门槛,及时与双方沟通,使争议解决过程更加合理和人性化。为更有效地应对劳资纠纷中的实际问题,应通过多渠道对劳动条件实施有效的集体管理,并创建网上平台,让劳动者通过正规的网上申诉机制表达不满,指出雇主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进而解决更多劳资纠纷。
在互联网普及的背景下,传统行业与互联网的融合已成为当前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同时,互联网为劳动者提供了更多就业机会,有效提升了就业水平,但也伴随产生了一些法律纠纷。为此,政府、企业和劳动者需共同努力,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互联网就业模式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互联网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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