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德文 经济学家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疫情对中国经济的影响不言而喻。就投资而言,民间投资受伤更重,复苏却更为缓慢。疫情对民间投资的影响还在持续,特别是在餐饮、文旅和娱乐等行业,这些行业的复苏可能还需要比较长的时间。
民间投资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中国从“富起来”到“强起来”的重要支撑力量。数据显示,在一系列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的支持下,我国社会投资积极性正从疫情冲击中逐步恢复。但整体来看,仍有一些不利因素导致民间投资增长乏力,需要政府持续发力,积极解决民间资本在投资过程中遇到的堵点、难点和痛点问题。
成本高、思想包袱重,降低了民间投资的意愿
融资成本高。2018年以来,人民银行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缓解银行信贷供给存在的约束,通过多次降准,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但货币政策传导不通畅的问题仍然存在,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并未从根本上改善。服务于实体经济,要从实体经济的运营特点出发,大部分中小企业没有足值抵押品,传统的金融机构按照当前的风控标准,难以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支持。
要素成本高。近年来,人工要素成本和土地、水、电、气等要素成本也处于高位,其中土地和房产价格的上涨压力最大。小型企业中反映原材料成本高、资金紧张、市场需求不足的比重超过四成,部分小型企业生产经营面临多重困难。
对财产权、知识产权和人身安全有顾虑。关于产权保护制度,政策层出台了相关政策,但现实中仍然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比如,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仍有发生。一些民营企业家仍然有“预期不明”“心有余悸”的感觉。
对民企与国企投资地位实际不平等之忧。民营企业反映政策待遇不能一视同仁。如在有些与政府有关的项目竞标中,大部分民营企业都反映其与国有企业存在不平等,绝大部分地方政府更为偏爱国有企业,在项目招标过程中会通过设置各种条件避免民企竞标,很多民营企业不得不采取其他措施参与这些项目。
对“新官不理旧账”的担忧。政府拖欠民企账款的现象一直以来都存在,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以及新冠疫情的冲击下,被拖欠的应收款对企业的资金周转、经济效益、正常运行等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对许多企业无异于雪上加霜。“新官不理旧账”主要是新任官员认为如果承接了前任的项目等,不利于累积自身政绩。“新官不理旧账”成了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推卸责任的借口。
政府引导数字经济转型,推动民间投资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显示,我国目前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1808万家,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80%,是促进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保持就业稳定的重要力量。作为产业转型和跃升的微观基础,中小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是中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之源,成为我国重塑国际竞争力的关键。
第一,借助科技平台,降低中小企业运营成本。对于中小企业而言,难以投入不菲的资金和人力进行科技开发,因此需要借助科技平台。如得益于云计算发展,中小企业不需要建立自己的网络和服务器,可以直接享受更加具有规模经济的、统一管理的、成本更低的存储和计算空间。再如,得益于微信小程序的出现,中小企业有了对接移动互联网资源的重要契机,能够更好地对接线上资源,实现快速发展。借助微信小程序免费流量的加持,从而集中更多精力去探索与互联网相结合的新商业模式。
第二,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发展国际贸易。跨境电商平台的发展降低了国际贸易的成本和门槛,使中小企业可以借助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与其他国家客户和供应商的联系,促进了世界经济贸易的普惠发展,驱动了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中小企业已成为我国跨境电商的主要参与者,数字经济推动中小企业开展国际业务的能力可见一斑。
第三,通过数字技术进行融资模式创新。数字技术发展催生出供应链金融、动产融资等新模式,如借助网络平台完成信息搜寻、定价和交易等流程,将订单、产品物流等流动资产抵押进行融资,扩展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让中小企业能够以更低的成本获取金融服务。以区块链为例,将供应链上的真实交易信息“搬上区块链”后,企业信用成为不可篡改的“可流转资产”,小企业凭借应收账款凭条即可向银行线上申请贷款。这一模式让抗风险能力较低的小微企业也能获得较低成本的贷款机会,整个融资流转过程清晰留痕、不可篡改,通过加密技术杜绝了资金挪用等风险。
政府积极打造产业生态群,带动当地经济
产业生态简而言之是产业链全方位的延伸,比如做饲料产业的企业,向下游延伸养猪,并用公司、农户以及养殖场模式进行规模扩张,再进入到肉类加工领域,如休闲食品、速冻食品、方便食品等领域,产业链条全方面打通之后,形成循环链条,是纵向式延伸,这就是产业生态链。
产业生态发展到一定阶段就是产业链集群,产业链集群是在一定地域内的产业分工体系,它让全球最优秀的企业参与产业链的每个环节,其利益是全球共享的。新兴产业链集群要选择合适的地区,如这个地区最好是交通运输枢纽地,可以降低物流成本,有生产成本优势以及良好的营商环境等。新兴产业链集群一般是在一定的车程半径内,形成上中下游70%以上的零部件、半成品的集群化生产基地。由于在一定的车程半径内,产业链集群可以最大限度降低运输成本,缩短物流时间,提高物流效率,通过地域集群化强化了产业链的抗风险能力。
当产业链集群基地形成,若营商环境良好,自然可以筑巢引凤,吸引社会资本、外资以及众多与产业链适配的相关企业。一些跨国公司为了节约时间和提高效率,会将它的研发基地、零部件生产厂等转移到产业链集群基地,其他服务贸易类、服务金融类企业也会吸引而来。新兴产业链集群中的每一个成员都更容易利用数字技术改变生产模式、协同模式和服务模式,共同推动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从而为整个产业创造新的价值空间,带来更多财富。
持续改善营商环境 促进民间投资
平等保护——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保护产权的意义在于,给企业家建立起对于未来收益的稳定预期,只有在稳定预期的支配下,才能够做长期投资。政策层坚持执法、司法等各环节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民营企业家的人身、财产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家创造更多安全感,要健全执法司法对民营企业的平等保护机制。
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刑事保护力度,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投资者、管理者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提高司法审判和执行效率,防止因诉讼拖延影响企业生产经营。保障民营企业家在协助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时的人身和财产合法权益。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诉讼证据规则、证据披露以及证据妨碍排除规则。
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严格按照法定程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依法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其他涉案财产与合法财产,严格区分企业法人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与家庭成员财产。持续甄别纠正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人身财产权的冤错案件。建立涉政府产权纠纷治理长效机制。
真正把民营企业当“自己人”
坚持公平竞争,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鲜明态度,真正把民营企业当“自己人”,与其他市场主体一视同仁。
民营企业最大的心愿,就是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包容的政策环境。国际国内经济形势错综复杂,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民营企业投资增速有所下降,很多传统企业面临市场增速放缓、成本上升、经济下行等困难,必须通过变革创新、转型升级来应对。国家一批利好政策的陆续公布和实施,必将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营造更好的环境,培植更深的沃土。
为了优化国内营商环境,激发微观经营主体活力,2018年以来,国务院成立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并下设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政策文件高规格、高密度地出台,对优化营商环境作出了具体部署,充分体现中国政府坚定不移发展壮大民营经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长期制度保障、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的决心和信心的深刻用意与战略定力。
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
良好的营商环境下,企业家才能安心搞经营、放心办企业。
营商环境的改善不能仅靠政府,社会各方都有责任。优化营商环境是系统工程,需要系统性思维和协同推进,企业也是营商环境的守护者。
民企要求的其实并不是额外的优惠、特殊的照顾,更不是吃“偏饭”,而是平等发展的条件、公平竞争的环境。真正好的营商环境是建立在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上,不管企业做得多好,都必须依法办事。政策支持很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不因短期政策变化而变化的稳定的法治环境。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节上,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只有建立在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的基础上,整个社会才能够更好地得到发展;只有在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环境的情况下,完善信用体系,这样营商环境才能真正建立起来。
要让市场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唱主角。市场是战场,需要良好的市场规则和秩序。政府是合理市场规则的制定者,要了解市场的变化、了解企业的需求和诉求,最大限度地创造市场的活力,激发企业的动力和创造力。政策层通过综合施策,实现各类所有制企业在融资方面得到平等待遇,确保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得到切实改善,融资规模稳步扩大,融资效率明显提升,融资成本逐步下降并稳定在合理水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的活力和创造力。
对于中小民企,还需要有致力于促使金融机构积极主动向民企提供信贷支持的配套方案出台才能更为完善。毕竟,在当前大多数金融机构对于放贷的风控标准面前,大多数民企明显处于劣势,如果没有配套方案出台,民企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短期会缓解,但很难有实质性改善。
对于“新官不理旧账”问题,首先政府要从预防角度,规范项目审批治理,落实项目资金到位。应对政府投资类项目严格审核,无明确资金来源、未制定资金平衡方案的不予审批。同时,严禁未批先建、先开工后立项行为;严禁要求企业带资承包政府工程项目,坚决杜绝“打白条”行为。
其次,政府需要构建完备的考核机制。“新官不理旧账”是严重失信和违约行为。企业与政府部门签订的协议依然受合同法等民事法律约束。对此,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如果有完备的考核机制,将项目传承下去亦是政绩,这样有利于诚信政府形象深入人心。在政府诚信建设中,需创新和完善对政府及其公务员考核,特别是将诚信纳入其中,就一定能为政府诚信建设提供激励力量,真正做到“一张蓝图干到底”。
CopyRight 2015-2018,Power By www.cncbo.com Inc.All Rights Resered 邮箱:360737408@QQ.com 编辑部电话:4001153315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品牌官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品牌官网 工信部网络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