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报综合报道 (记者 叶静) 昨日管理层在北京召开保代培训会议,会上宣布再融资审核政策做出相关调整:第一,从即日起,长期停牌的(超过20个交易日),要求复牌后交易至少20个交易日后,再确定非公开发行基准日和底价。鼓励以发行期首日为定价基准日,这类交易如审核无重大问题,直接上初审会。第二,董事会阶段确定投资者,投资者涉及资管计划、理财产品等,要求人数不能超200人,不能分级。第三,募集资金规模最好不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不强制要求,但会关注)。募集资金可以补充现金流,但要测算合理性,测算过程可以用过去3年最高的收入增长率。
此前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进行增发(再融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上述“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
另外,“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并不是把每天的收盘价加起来除以20。
分析人士表示,整体来看,此次调整对于再融资政策进行了细化,对于投资者更加公平。比如今年上半年,股市单边上涨,不少公司停牌推出再融资方案后,股价出现补涨,融资价格仅是当时股价的五折,这对二级市场的投资者来说可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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