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ST华泽5月13日晚间公告称,5月12日,公司董事会成员王应虎、王辉、陈健、赵守国、雷华锋、宁连珠;监事会成员朱小卫、阎建明、芦丽娜;高级管理人员赵强、金涛;离任高级管理人员陈胜利、朱若甫、程永康、吴锋;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公告称,上述立案调查是对相关当事人的告知,是立案调查的必要程序。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督促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此前公告,ST华泽于2015年11月23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不实等证券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而在2016年3月14日和3月16日,公司董事长王涛、财务总监郭立红亦先后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其均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被立案调查。
附图:公司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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