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此前的公开消息,ST华泽大股东陕西星王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星王集团”),在2013年至2015年间,先后通过虚构贸易往来和票据造假等手段,分别占用华泽钴镍(000693,股吧)子公司陕西华泽资金10.81亿元、14.15亿元和14.97亿元,3年累计占用资金近40亿元,而星王集团在2015年占用的14.97亿元已远超该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有业内人士坦言,这样的做法相当恶劣,这等于把上市公司几近掏空。
“尽管大股东持股比例最高,但上市公司的实质是公众公司,大股东不能罔顾其他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从上市公司"抽血",挪移上市公司资金违反了《证券法》《公司法》和《刑法》等。”一位从事上市公司财务岗位10多年的资深人士表示,“就像挪用国有资产一样,是属于性质很严重的问题,情节严重的,会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然而,记者查阅相关资料后发现,此次ST华泽大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并非个案,类似案例屡见不鲜。进入5月以来,沪深两市有包括天龙光电(300029,股吧)(300029)、亚太实业(000691,股吧)(000691)、ST云网(002306)在内的多家上市公司因大股东资金占用问题收到问询函或处分单。新三板资金占用更是乱象丛生,最近一周便有华宏医药、时空客、爱林至善、中天利四家公司爆出丑闻,时空客的董事长更是因挪用上亿公款而自首。
对此,法律界人士表示,目前的《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还没有很明晰的监管方法来对大股东资金占用情况进行管控,且处罚力度较轻、违法成本低,这是导致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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