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0月23日讯 22日,哈市交警部门继续对上路行驶的“黄标车”进行查处。同时,组织交警对哈市仍未淘汰的“黄标车”进行逐一走访,并通过各项有效措施确保“黄标车”不违法上道,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淘汰。
22日10时30分,在三环路王岗道口处,哈西交警大队与环保部门联合出勤,一辆贴有黄标的黑LY1559的捷达轿车被截停,司机下车后承认自己开的是“黄标车”,但因车辆还有几个月就强制报废了,才打算再开一段时间。交警对其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11时10分,黑A11755(黄牌)、黑AH 4125(黄牌)两辆货车被截停检查。环保工作人员在查看行驶证出厂年份后,初步确认为“黄标车”。
22日15时10分,哈市动力交警大队交警在民生路与和平路交口执勤时,看见一辆黑AR8427货车的风挡玻璃上疑似粘贴着黄色的环保贴。经过严格检查,交警确认这辆货车属于“黄标车”。这辆车是哈市一家搬家公司的,客户的物品还在车上。司机姜某被罚款100元,驾驶证记3分。
经过哈市顾乡交警大队的多次走访,哈市某燃气公司的17辆“黄标”工程抢险车20日集中开往机动车报废站报废,还有10辆“黄标车”已封存并将于23日集中报废。交警部门表示,部分单位或个人因淘汰“黄标车”会影响到自身暂时利益,采用敷衍、隐瞒等方法,拒不配合“黄标车”清理工作。对此,交警部门将从源头加强管控,严防车辆违法上路。
(责任编辑:HN666)CopyRight 2015-2018,Power By www.cncbo.com Inc.All Rights Resered 邮箱:360737408@QQ.com 编辑部电话:4001153315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品牌官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品牌官网 工信部网络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