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方签署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
⊙记者 吴绮 ○编辑 邱江
宁波港(601018,股吧)今日公告,公司11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的通知,11月19日,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与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省海港集团”)签署了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协议,将分别向后者转让所持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94.47%股权和5.53%股权。
同日,浙江省国资委分别与宁波市国资委、舟山市国资委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分别向后两者无偿划转所持有的省海港集团79.70%股权和4.67%股权。
据公告,前述四份协议生效后,省海港集团将成为上市公司宁波港的间接控股股东。上述股权划转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1日。
据悉,宁波舟山港集团目前注册资本金60亿元;省海港集团目前注册资本金64亿元人民币,为浙江省国资委独资企业。
目前,宁波港正处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中,公司正在筹划发行股份收购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事项,而交易对方初步定为公司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或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但尚未最终确定。从最新国资配置看,本次国有股权的无偿划转,或是在为公司的重组事项理清头绪,似为资产整合的前兆。
此外,作为此次划转标的的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于9月底举行揭牌仪式。公开资料显示,宁波舟山港集团由宁波港集团和舟山港集团通过股权等值划转整合组建而成。舟山市国资委将舟山港集团(含舟山港股份)100%股权无偿划转给宁波港集团,同时,宁波市国资委将宁波港集团等值股权无偿划转给舟山市国资委,宁波港集团更名为宁波舟山港集团。此举视为宁波舟山港实现了以资产为纽带的实质性一体化,标志着浙江省海洋港口一体化发展迈出了关键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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