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合科技(300491,股吧)本应6月底在创业板挂牌,无奈碰上A股股灾,不得不延后推迟发行。从该公司发布的招股说明书披露信息来看,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分别为11129.3万元、13439.32万元和14999.48万元,年度增长率基本维持在10%到20%之间,而相比之下,该公司同期实现的净利润金额却分别为3413.13万元、3636.24万元和3725.1万元,同比增幅仅维持在个位数,勉强没有出现下滑。
销售收入增幅显著超过同期净利润的增幅,对应着通合科技正面临着业务盈利水平下降、增收难增利的尴尬局面,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是否能够维持现有水平令人担忧。更何况,考虑到该公司上市计划募集的数亿元资金,绝大部分都将投入到现有产品的产能扩张当中,由此将形成电力电源和车载电源模块供给10万台的新增年产能,这已经超过出了该公司现有的98087台标准产能。
产品产能的大幅增加势必带来产品供应量的大幅增加,进而影响到对应产品的市场供求,这将不利于通合科技提高产品盈利能力、扭转目前增收不增利的局面。当然,这并非是通合科技存在的主要问题,在该公司披露的经营信息和财务数据当中还存在着不少疑点,甚至不排除涉嫌巨额骗税等问题,通合科技是否配得上上市公司的头衔,恐怕还需要再思量。
涉嫌骗取增值税退税
根据招股说明书所披露的数据,通合科技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源自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给通合科技带来了很大的利益,各期为该公司贡献的利润比重始终维持在20%左右。
通合科技的退税收益完全来源自软件销售增值税退税,对此招股说明书披露到:“公司因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而享受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根据《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文件内容,“软件产品包括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对于通合科技而言,该公司产品分为模块和系统两大类型,均是同时包含了硬件和软件的“嵌入式”产品。事实上,通合科技在进行系统集成时,构成硬件的主要部件几乎全部来自于外部采购,在2012年到2014年期间采购的各类电子部件金额分别高达4203.98万元、5380.74万元和6221.41万元,而该公司同期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4947.81万元、6361.03万元和7406.75万元,材料成本所占比重非常高。
通过这些数据可以推算出,通合科技每个年度多获得的软件增值税退税额,占该公司全部产品增值额的比重均维持在10%左右,2012年最高竟然达到了12.54%。这已经非常贴近增值税退税额,占软件销售增值额14%的理想比率。更何况,还没包含通合科技针对“高频软开关功率变换设备研制和产业化”项目,计入到“在建工程”科目中的部分采购对应的增值税进项抵扣税额,考虑到这一点,将意味着该公司增值税退税额占软件销售增值额的比例,更加贴近14%上线比例。
从上述数据可以推断出,通合科技是针对该公司全部产品的增值额,作为软件增值税退税的计算基础。但是这很明显违背了财税[2011]100号文件的本意,将硬件集成收入混淆到了嵌入式软件收入当中,也将部分不应该享受退税政策的硬件集成收入,也做出了退税申报处理,明显属于骗取退税的行为。
更为关键的是,从通合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来看,无论是针对模块类产品还是系统类产品,该公司都无法完全去分其中包含的硬件销售收入和软件销售收入各自的份额,硬件和软件是完全混在一起打包出售的。按照按照财税[2011]100号文件的内容,“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本通知规定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政策。”
很显然,通合科技并未区分软件产品与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那么凭什么享受到金额巨大的软件增值税退税?
综合上述分析可以发现,通合科技根本就不具备享受软件增值税退税的财务条件,但实际上该公司却将全部硬件和软件的增值额,作为软件销售来计算退税金额,这种行为说明该公司明显涉嫌骗取退税了。也就是说,通合科技过往年度中有五分之一的利润都是不合理,乃至不合法的。
离奇消失的生产成品
首先来看通合科技产品产销和库存数量的匹配问题,根据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通合科技的产品构成中,除了销售占比仅在十分之一左右的其他电源产品之外,其余4项主要产品在2014年的产量均超过了销量,并由此形成了新增的产成品库存。
以通合科技主营业务中占比最大的、贡献收入比重超过一半的“电力操作电源模块”为例,该产品在2014年实际销量为42684台,对应实现的销售收入金额为7857.97万元,由此实现的毛利金额则为4428.91万元,则可以计算出通合科技的此项产品在2014年结转的生产成本金额为3429.06万元,进而对应着此项产品的单位生产成本为803.36元/台。
那么此项产品在2014年的产销差为4017台,对应的账面成本价值就多达322.71万元,进而对应着这一项产品在2014年就造成了通合科技存货的产成品余额净增加了322.71万元。
但是从通合科技披露的存货财务数据来看,库存产成品科目余额在2012年到2014年分别为351.29万元、553.07万元和683.91万元,对应着2014年中库存产成品科目余额仅小幅增加了130.84万元,就连“电力操作电源模块”这一项产品的新增库存都无法覆盖,就更不用说其余3项产量明显大于销量的产品积压。
综合上述分析,通合科技的产品产销数据与库存产成品数据之间的差额,明显违背了正常的财务逻辑,大量已经生产出来的产品并未体现在库存数据当中,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这就令人质疑该公司是否虚报了产品产量。
猛增的机器设备后背的疑点
此外,通合科技的机器设备与产品产能之间的匹配性,也同样存在疑点。根据通合科技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主要固定资产相关信息,在披露的71项主要机器设备中,成新率超过80%的设备数量多达28项,对应原值合计为265.21万元,超过了全部主要机器设备原值合计金额的4成。
按照通合科技的财务核算政策,针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设置的折旧计提年限为5到10年,对应年折旧率为9.5%到19%不等。同时根据披露的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相关数据,可以计算出该公司在2013年和2014年的平均折旧率分别为12.49%和11.98%,更加贴近于9.5%的理论最低年折旧率,由此可以推断出通合科技针对机器设备类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年限以10年为主。这进而意味着,通合科技所拥有的主要机器设备中,成新率在90%以上的,使用时间应当不超过一年;成新率在80%到90%之间的,则使用时间应当不超过两年。
综合上述数据可以看出,通合科技所拥有的机器设备,在2013年和2014年两年中出现了显著的增加,单从资产原值数据来看,2014年末的金额已经超过了2012年末金额的2倍。而这些设备的用途则均是该公司在生产各类型电源模块过程中所需要的,那么在正常的情况,这势必导致通合科技产品产能的大幅增加才对。
但是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数据来看,2012年到2014年的标准产品产能分别为70957台、91584台和98087台,2014年相比2012年仅增长了不到4成。一方面是拥有加工设备数量增加70%、价值翻了一番以上,另一方面却是产品产能仅增长了4成,增幅明显小于加工设备的增加幅度,两项紧密相关的数据的变化幅度存在明显差异。
这即使不足以说明通合科技存在部分机器设备固定资产被闲置,甚至是无效资产,至少说明该公司资产利用水平出现了大幅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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