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集团于4月20日收到山西证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截至2014年6月30日,安泰集团被关联方山西新泰钢铁有限公司(下称“新泰钢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12.20亿元;被关联方山西安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安泰房地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25.64万元。截至2014年9月30日,安泰集团被关联方新泰钢铁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15.16亿元;被关联方安泰房地产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共计25.64万元。但在安泰集团公司2014年中期报告、第三季度报告中,未能及时、准确地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
证监会认定,其行为已违反了《证券法》第193条,证监会对安泰集团处于人民币60万元罚款,并对时任10位高管分别处于人民币30万元至警告不等的行政处罚。
律师认为获赔概率大
“根据证券法193条,证监会对虚假陈述行为至多可以处于人民币60万元的罚款,安泰集团被顶格处罚,足以说明其虚假陈述行为的严重性”。王智斌说,“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有可能会侵害上市公司利益,并进而侵害了广大公众股东的股东权益,因此,公众股东对此类事项应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并有权在知情的基础上作出买进或卖出的交易决定。安泰集团未及时、准确披露上述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会导致一部分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虚高价格买入股票,该部分投资者因此遭受的损失,理应由安泰集团赔偿。”
“安泰集团虚假陈述行为被揭露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2015年9月14日,自该日起该股票连续14个交易日跌停,投资者损失非常惨重,我们对该案胜诉充满信心”王智斌称。
《大众维权易》正在征集受损投资者参与诉讼索赔,凡在2014年8月22日至2015年4月29日期间买入安泰集团且未全部抛售的投资者,可以通过电话025-84686862、025-84686887与我们取得联系,或者将您的交易记录、股东姓名、联系方式发至我们的邮箱dzzqwqe@126.com。
据了解,近年来,投资者以虚假陈述为由要求上市公司赔偿的案件日益增多,根据公开的信息,投资者诉海润光伏虚假陈述案中已有部分投资者获得了赔偿,而同样位于山西的上市公司ST生化(振兴生化)亦于近日被法院判决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除安泰集团以外,本报还在针对三峡新材(600293,股吧)、康达新材(002669,股吧)、宝硕股份(600155,股吧)等28家公司展开索赔征集行动。其中,神开股份(002278,股吧)、宝硕股份、全新好(原零七股份(000007,股吧))等公司此前已有投资者拿到赔偿。本栏目已结束征集的佛山照明(000541,股吧)、汉王科技(002362,股吧)、华鑫股份(600621,股吧)、南纺股份(600250,股吧)索赔行动,投资者也均已拿到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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