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以服务贸易为重点的新一轮全球化方兴未艾,中国企业“走出去”并形成品牌优势,服务贸易是必然突破口。随着我国服务贸易以两位数的增速不断发展,国内一些教育、传媒、互联网等服务业企业也纷纷开始“走出去”,有些实力比较强的企业甚至在海外上市,形成了一批具有一定世界影响力的品牌。同时,受国内产业基础和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国服务业“走出去”并形成品牌集群优势,还面临着多方面的困境。在这个背景下,中国企业“走出去”不仅面临重大历史机遇,也面临严峻挑战。
目前,制约我国服务业形成国际品牌优势的基础因素是行业发展水平不高。2015年我国服务业占GDP的比重达到50.5%,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20个百分点左右,同时,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占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为15.4%,同样处于世界较低水平。其次,我国企业的品牌知名度不高。目前,像阿里、华为等一些大企业开始“走出去”,但总体而言,我国企业的海外知名度还有待提升。例如,2015年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的全球品牌价值百强榜中,中国仅有华为、联想两家公司上榜。同时,我们也应看到,国际环境也存在诸多不利于我国服务业“走出去”的因素。发达国家对服务贸易出口管制较多,欧美国家常常通过技术壁垒、国家安全审查等手段限制外国企业进入。例如,目前如火如荼的TTP和TTIP,对我国服务贸易发展形成客观挤压,影响品牌优势的形成。
当前,我国已经站在由货物贸易为主到服务贸易为重点实现开放转型的历史关口,相对于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走出去”更需要“强品牌”的支撑。在全球服务贸易增速明显快于货物贸易的背景下,我国服务业市场双向开放与全球自由贸易进程形成了历史交汇。
因此,适应国际国内发展的新形势,在“十三五”期间打造在国际具有影响力的“中国品牌”,推进企业“走出去”,重点在服务行业。
首先,应提升我国服务业发展水平。以服务业市场开放为重点,使社会资本成为服务业发展的主体力量,同时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树立工匠精神,在转型升级中打造中国服务品牌。
其次,加快推进双边、多边、区域性、全球性自由贸易区建设。包括加快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或地区商建自由贸易区网络;推动中欧贸易合作,加快中欧自贸区可行性研究;扩大双边和区域服务贸易协定,提高我国制度性话语权,打破发达国家对我国服务贸易的壁垒等。
最后,还需加大推进国内服务企业“走出去”的鼓励措施。一是建立支持企业“走出去”的服务平台,建设一批出口产品“海外仓”,促进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创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服务品牌;二是支持金融、保险、民航、电信、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走出去”,鼓励企业到境外设立研发中心和营销中心;三是鼓励“中华老字号”服务业企业利用品牌效应,带动中医药、中餐等产业开拓国际市场。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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