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月4日起亚太实业正式“带帽”更名为ST亚太。就在今年2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亚太自2010年至2014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额的情形,证监会海南证监局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
就在公司“带帽”当日,深交所向ST亚太发出关注函,要求ST亚太披露“天津分公司”账务核销的细节。原来今年4月,ST亚太曾经公告,“天津分公司”的财务账簿、财务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离奇失踪”,深交所要求公司说明未发现“天津分公司”相关财务资料的原因,以及在前期定期报告编制中未能及时发现该问题的原因。
“带帽”首日即跌停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月4日起亚太实业正式“带帽”更名为ST亚太。
ST亚太4月公告称,经审计机构认定,公司控股股东兰州亚太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占用资金2844.11元。按照规定,公司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5月4日起股票简称由 “亚太实业”变更为“ST 亚太”。5月4日“带帽”首日,ST 亚太随即跌停,收报10.79元。
事实上,就在今年2月,证监会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ST亚太自2010年至2014年的年度报告均存在虚增、虚减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数额的情形,证监会海南证监局给予公司警告,并处以60万元的顶格罚款。另外,对公司原董事长龚成辉给予警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芳霞、陈罡、王金玉、马世虎等16名相关负责人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万、5万、10万元不等的罚款;对冯建辉等六人给予警告处分。
这笔罚款让不本已不佳的一季报更雪上加霜。4月29日,ST亚太发布的一季报显示,公司201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01万元,同比下降74.5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48万元,同比下降2442.61%。就利润大幅下滑,公司表示,报告期内控股子公司兰州同创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亏损;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缴纳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款。
分公司财务资料“未发现”
“带帽”首日除了跌停,ST亚太还被深交所追问一宗“账本失踪事件”。
ST亚太4月23日披露《关于对原“天津分公司”账务进行核销处理的公告》称,经公司财务部及现任审计机构核查,均未发现“天津分公司”的财务账簿、财务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因此将原“天津分公司”账务并入母公司,并核销资产总额71,378.14 元,计入 2015 年度损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此次账务核销处理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进行的账务核销,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深交所5月4日就此发出关注函,要求ST亚太说明,公司未发现“天津分公司”相关财务资料的原因,以及公司在前期定期报告编制中未能及时发现该问题的原因。
另外,ST亚太需要补充说明,该“天津分公司”对公司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的影响,包括总资产、净资产、所有者权益、净利润金额,及占公司合并报表层相关数据的比例,并分析说明对公司前期财务数据、经营成果的影响。同时,深交所要求ST亚太结合该事项,说明公司内部控制是否有效及公司拟采取的相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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