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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 责任编辑:新商业 来源: 证券时报 2016-04-28 13:50:15
  •   (上接B265版)

      五、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预计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日常经营活动,相关预计额度是根据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实际交易情况提前进行的合理预测。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交易原则,价格公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因此,同意将《关于预计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2、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由于4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名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会上5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

      3、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事前提交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中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将依据协议价格或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我们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合理,履行该额度内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4、监事会发表意见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5、该日常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002237,股吧)公告编号:2016-016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的有关规定,公司对2013年年度报告、2014年半年度报告、2014年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作出会计差错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公司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由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集团”)进行贴现未入账,导致资产负债不完整。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由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贴现,账面计入供应商往来,导致资产负债核算错误,按追溯法对上述事项作为前期差错进行更正。

      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公司向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开具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贴现,恒邦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证到期前归还恒邦股份票证金额。2013年度、2014年年度、2015年年度,公司与恒邦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证往来分别为35,000万元、110,810万元、83,230万元,累计229,040万元。同期,恒邦股份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以下简称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恒邦股份向恒邦经贸等关联方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向恒邦股份累计划转资金74,500万元。

      公司及时收回了资金,并按照同期贷款上限利息率收取利息,利益获得了相关补偿。

      二、差错事项对财务报表项目的影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对公司前期报表项目影响的具体情况如下:

      1、2013年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2、2014年半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3、2014年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4、2015年半年报影响科目名称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要求,调整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的会计差错更正。

      3、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4、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公司对上述前期会计差错进行的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信专字(2016)第000225号)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

      二一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5

      关于举办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6年5月6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通过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办2015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的网址为:http://irm.p5w.net。

      参加本次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长王信恩先生、总经理曲胜利先生、独立董事战淑萍女士、财务总监张克河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俊峰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2014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4

      关于公司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 年4月26日在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同意公司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的目的

      黄金、白银及铜是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公司的主要利润来源,公司开展黄金、白银及铜产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主要目的是利用套期保值工具规避市场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部分产品预期利润。

      二、开展的业务品种

      公司的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上海黄金交易所金、银延期交货业务和上海期货交易所铜期货合约、银期货合约。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公司 2016 年期货套期保值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投资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如拟投入保证金金额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则须上报董事会,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审批后,依据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操作。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1、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约的相关规定,取消合约,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且只限于在境内交易所交易,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期货交易管理制度中规定权限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

      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业务。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并完善了《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额度、品种、审批权限、管理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期货交易业务流程》规定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进行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 号《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5 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已就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的行为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流程、审批流程及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3、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锁定公司的产品预期利润,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波动和平抑价格震荡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1]1182号文《关于核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等九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6,00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1,283,040,000.00 元。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4,762,672.00元后的净额人民币1,258,277,328.00元分别汇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001667260050155368) 674,846,000.00元;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通海路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211712148101)261,985,500.00元;公司在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376001156018010031184)105,494,000.00元;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开设的人民币账户(账号:15-386101040032526)215,951,828.00元。扣除律师费、会计师费、评估费、信息披露费等发行费用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53,127,328.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7-007号验资报告。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一)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于2007年9月2日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2008年6月26日,经本公司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完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决议》。2011年9月9日,公司会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通海路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分别与瓦房店市华铜矿业有限公司、栖霞市金兴矿业有限公司会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交通银行烟台牟平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牟平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年度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5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5年度,本公司已按贵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效益为毛利金额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0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11:00在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此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数据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5、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鉴证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

      6、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投资者的长远利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及决策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基本原则进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是合理的,符合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通过对差错更正处理,提高了公司会计报告质量,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及对相关原因和影响的说明。

      10、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审核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出具了如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对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未发现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2015年度,公司监事会将依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及时关注强调事项的进展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同意董事会做出的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山东恒邦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9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基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2016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对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5月25日下午2:0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5月24日~2016年5月25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15:00 至2016年5月2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5月19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16年5月19日下午3: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本次会议的提案如下:

      (1)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5 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6)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9)关于申请2016年度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

      3、 2015年度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受托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1)个人股东亲自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的人作为代表出席公司的股东大会。

      (4)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 系 人:张俊峰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 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7。

      2.投票简称:“恒邦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恒邦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5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5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 权 委 托 书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现持有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邦股份” )股份 股,占恒邦股份股本总额(91040万股)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恒邦股份2015年度股东大会,并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特别说明事项: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标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以专人送出和传真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6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1号办公楼三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王信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1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金福海先生、战淑萍女士及黄祥华先生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5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全文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009)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6-010)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2015年度环境报告书》

      《2015年度环境报告书》全文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1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12)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的议案》

      公司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162,974,213.25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448,779,559.68元,减去2015年度提取的法定公积金 23,915,233.83元,减去应付普通股股91,040,000.00元,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 1,514,544,299.17元。

      为使公司各项业务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广大投资者的长期利益,促进公司更好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定为:201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薪酬情况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1、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王信恩先生、王家好先生、曲胜利先生、赵吉剑先生作为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 5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6-013)详见 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维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高效性,公司拟继续聘请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详见2016年 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4、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16 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确保公司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根据2016年度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2016年度公司拟向以下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2016年度向各家商业银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总计为152.90亿元,在本年度内循环使用,具体融资金额将视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来确定。同时,提议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曲胜利先生负责办理公司一切与银行借款、融资、信用证等有关的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6、审议通过《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6)详见 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7、审议通过《关于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6年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6-017)、《2016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16-018)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1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崔书森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至本届董事会届满。简历见附件。

      19、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查表》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审议通过《关于对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对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详见2016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6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19)详见2016年4月2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附件:

      崔书森先生的简历

      崔书森先生,1983年7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担任公司综合部部长,现任审计监管部部长。

      崔书森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在任职期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责任编辑:邓益伟 HN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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