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讯股票消息 深交所网站3月21日披露,佛山照明董事陈炳辉因为在公司年报披露窗口期买入公司股票。
深交所3月18日发出的监管函指出,佛山照明原定于2016年3月28日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陈炳辉作为公司董事,于2016年3月11日买入公司股票10000股,涉及金额8.55万元。深交所指出,在公司定期报告预约披露日前三十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3.1.8条第一款和《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8.15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陈炳辉,196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山大学企业管理硕士研究生毕业,工程师。曾任广东省电子器材公司商场经理、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副部长、部长、总经理助理。现任广东省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兼任深圳华粤宝电池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华粤宝新能源(000690,股吧)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
佛山照明今年1月30日披露的2015年业绩快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665.91万元,较去年同期下降6.26%;实现净利润5340.56万元,同比下降79.93%。
就业绩下滑的原因,佛山照明表示,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证券虚假陈述纠纷系列案的判决,公司2015年度向投资者赔偿13188.99万元(含诉讼费220.57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947.39万元;受市场影响,公司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利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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