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见习记者 谢若琳
最近几日,是上市公司业绩快报的高发期,其中也不乏一些公司业绩飙升,例如正在转型的广博股份(002103,股吧)。然而,就在公司表示“钱途光明”时,深交所发出一纸监管函,向广播股份泼出一盆“凉水”。
3月1日,深交所发布的《关于对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志明的监管函》指出,广博股份公司董事胡志明在年度业绩快报披露的前10日内,买入股公司股票2万股,交易金额为 67.14万元,违反了董监高敏感期禁止交易的规定。
实际上,在胡志明买入股公司股票后,公司即宣布业绩大好。2月29日,广博股份披露2015年业绩快报显示,201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15.5亿元,同比上升70.3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183.16万元,同比上升781.06%。
对此,广博股份表示,公司业绩大幅度提升,主要系公司报告期内完成并购以及文具业务增长,带来业绩爆发。
但是,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前述人员的配偶,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个交易日内;上述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深交所指出,作为公司董事,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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