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年报披露季的到来,监管机构对上市公司业绩预告规范性的关注度也在提升。前日,上交所发布监管函,对金晶科技(600586,股吧)2014年度业绩预告与实际业绩“落差”过大的问题予以监管关注。
根据这封监管函,金晶科技虽然预告2014年度净利润将减少50%以上,但与其此后披露的年报中的巨亏2亿元相比,落差巨大,且存在误导投资者的可能。因此,上交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
具体来看,2015年1月30日,金晶科技发布2014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4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减少50%以上。”据查,上年同期(即2013年),金晶科技的净利润为9987万元。而去年4月30日,公司披露的2014年度报告显示,其2014年度亏损2亿元,比此前业绩预告披露的情况更为糟糕。
鉴于此,上交所认为,金晶科技的业绩预告虽然预计到业绩大幅下滑,但未能准确反映公司2014年度可能亏损的事实,与真实业绩状况存在较大差异,可能对投资者形成误导。而且,公司此后也未对该业绩预告及时予以更正,对保护投资者知情权不利。
对此,金晶科技方面称,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由于公司管理层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的确认时点、联营公司年报审计调整、补提存货减值准备等方面与年报审计师的判断不一致。不过,上交所认为,上述调整事实应在公司首次发布年度预减公告时就已存在,且影响重大,公司理应充分了解并对相关事项做出判断,并与年报审计师进行充分沟通。若相关会计判断较为复杂且难以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应当在业绩预告时,就做出相应的风险揭示,说明前述事实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
上交所强调,上市公司年度业绩及其变化情况是投资者十分关注的重大信息,公司应予高度重视并及时、准确披露预计业绩变化的情况。金晶科技2014年度业绩大幅亏损,但未能准确予以披露,且未及时加以更正,其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而公司董事长王刚、董事兼总经理曹廷发、财务总监栾尚运、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路永军和董事会秘书董保森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更正负有责任。因此上交所决定,对金晶科技和王刚等五人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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