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打虎”全覆盖:31省区市均有省部级贪官落马
2015年,从年初南京市委原书记杨卫泽落马,到年底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原副主任盖如垠被查,反腐败斗争以持续发力之势推进。
这一年,9个省区市的“首虎”先后被打落下马,他们是: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陆武成、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栗智、福建省原副省长徐钢、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乐大克、吉林原副省长谷春立、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原副主席白雪山、上海市原副市长艾宝俊、北京市委原副书记吕锡文。
11月11日,北京“首虎”吕锡文的落马,标志着全国31个省区市“打虎”实现全覆盖。
全覆盖不等于“打虎”就此止步。从今年的反腐成效来看,一是反腐无禁区被事实反复证明,并无例外之地;二是所谓的“反腐转段”“反腐收官”“反腐放松”等说法不攻自破。
2.党规大修:进一步凸显纪严于法、纪在法前
10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后的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号角。
修订后的《准则》,提出了对党员理想信念的高标准要求,成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党内廉洁自律规范。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底线”,删除70余条与国法重复内容,增加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权权交易、漠视群众诉求等违纪条款,充分体现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被称为“改革开放以来最全、最严党纪”。
立德向善,立规惩恶,《准则》和《条例》的出台,进一步扎紧了管党治党的“笼子”,同时也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党内法规不是“橡皮泥”“稻草人”,要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办事,把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心上。
3.简政放权: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
取消127项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清理规范89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取消和下放94项行政审批项目……仅在2015年,中央政府就至少累计清理500多个权力事项。
国务院不仅把简政放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先手棋”和转变政府职能的“当头炮”,更是把简政放权当做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2015年以来,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继续推进简政放权的重要意义。
2月9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简政放权是释放市场潜力的关键之举,也是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具有激活力、推发展、促廉政的“一举多得”之效。
3月5日,李克强总理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腐败现象的一个共同特征就是权力寻租,要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紧紧扎住制度围栏,坚决打掉寻租空间,努力铲除腐败土壤。
以权力瘦身为廉政强身,标志着我国在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方面又迈出了坚实步伐。
4.金融反腐:掀起最猛风暴重塑行业格局
坊间评论说,2015年中国反腐工作最新最猛的“一把火”,烧在了金融领域。
金融领域,是2015年中央第三轮巡视工作的重点。中央巡视组进驻的31家单位中,有21家与金融相关。诸如央行、证监会、银监会、保监会等均名列其中。
9月中旬,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证监会主席助理张育军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这成为2015年轰轰烈烈的金融反腐的前奏。
10月底,中央巡视组陆续进驻包括证监会、中信集团等在内的金融机构,金融反腐力度加大。
11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称,证监会副主席姚刚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姚刚也成为今年金融系统落马的最高级别官员。
截至目前,证监会、银监会、银行、保险等系统均有问题官员落马,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纪律审查栏目通报了29名金融领域领导干部。
业内人士称,这是金融行业继综合治理之后掀起的最严厉监管风暴,整个行业格局有望被重塑。
5.主体追责:向“甩手掌柜”扬起“问责鞭”
今年9月,被免职的河南省新乡市委原书记李庆贵“一夜成名”。在李庆贵任期,其辖下连续发生了3名厅级领导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李庆贵因负有领导责任而被免职。
2015年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尤其突出“问责”二字。10月,“主体责任”首次写入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而且比起以往有了全新的表述,从以往强调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扩展到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一批像李庆贵一样长期奉行“多栽花,少栽刺”的官场“老好人”在主体责任的追究之下碰了壁。如湖南省临湘市委书记黄俊钧因任期内,临湘的市长、公安局长、检察长3人腐败,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调离现工作岗位;云南德宏27个“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木岗镇党委书记杨明兰,因党委班子成员11人不同程度违纪违法被从副县级降为副科级……
据统计,仅2015年上半年,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被追责的人数,就超过2014年全年总和。这释放出强烈的信号:不牵主体责任“牛鼻子”,就要责任追究“挨板子”。
6.纪委“清理门户”:自我净化防止“灯下黑”
“打铁还需自身硬”。2015年,清除“害群之马”、避免“灯下黑”,成为中央纪委工作的一个重点。
2月1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发“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之五”――《强化自我监督 防止“灯下黑”》。文章列举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的种种表现,要求:对跑风漏气、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等违纪行为零容忍,从严惩处,坚决防止“灯下黑”。
8月,广东省纪委原副书记钟世坚被立案调查;12月,山西省委巡视组原组长刘向东严重违纪被“双开”,安徽省委巡视组原副组长方克友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共处分违纪干部3400多人。纪检队伍中的“害群之马”相继被清理出去,体现了反腐部门不护短、不手软,对腐败零容忍的态度。
7.擦亮审计利剑:让腐败无门寻租无路
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对完善审计制度、保障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作出了部署和安排。
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提出,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健全有利于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审计管理体制,建立具有审计职业特点的审计人员管理制度,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形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的审计监督机制,更好地发挥审计在保障国家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维护国家经济安全、推动深化改革、促进依法治国、推进廉政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长期以来,审计工作为维护我国经济安全和推动反腐败斗争作出重要贡献,人们所熟知的铁道部刘志军案、民航系统李培英案、国家开发银行王益案、邮储银行陶礼明案等重大案件的查处,都发端于审计。框架意见及配套文件的出台,对于提升审计权威、解决屡审屡犯等问题、确保审计利剑高悬震慑常在意义重大。
8.军队反腐升级:“治权”成为依法从严治军的关键
12月9日,发布消息,军事检察机关对总装备部通用装备保障部原部长李明泉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进行立案侦查。李明泉系十八大以来总装备部被查的首名“军老虎”。至此,在解放军四总部中,总参谋部、总装备部、总后勤部都已经有“老虎”落马。
据统计,自今年1月15日起,军队权威部门已分14批对外公布47名“军老虎”落马的信息。尤其是,继徐才厚之后,中央军委原副主席郭伯雄也于2015年4月9日被查,标志着军队反腐掀起新高潮。
11月24日至26日,中央军委改革工作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中央军委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领导小组组长习近平强调,要着眼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抓住治权这个关键,构建严密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按照决策、执行、监督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原则区分和配置权力,重点解决军队纪检、巡视、审计、司法监督独立性和权威性不够的问题,以编密扎紧制度的笼子,努力铲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可见,军队反腐未有穷期,找准军队产生腐败的根源,彻底根除滋生腐败的制度土壤,将是军改的一项重要工作。
9.终身监禁:让贪官把牢底坐穿
2015年8月31日,刑法修正案(九)表决通过,并于11月1日起施行。该修正案有诸多亮点,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对因重特大贪污受贿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增加“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的规定。
刑法中明确写入“终身监禁”,这在建国以来还是第一次。
“这不是一个新的刑种,它的对象只是针对贪污受贿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具体执行中的一个特殊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强调说。
司法实践中,一些贪官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或者无期徒刑,但是过不了多久就可以通过减刑、假释得以重返社会,这是老百姓(603883,股吧)对反腐效果不满意的根本原因之一,也让一些贪官有了“越狱”的侥幸心理。
刑法增加“终身监禁”条款,一方面可以加大对腐败分子的威慑,另一方面可以减少我国死刑的负面压力,更好地开展国际追逃。
10.严惩“蚊蝇腐败”:纪委和检察机关相继打出重拳
今年下半年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每月都会集中通报一批群众身边腐败的典型案例,至今已累计集中通报860起。12月14日,该网站又通报10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以一些基层干部为代表的基层腐败,越来越受关注,也成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重点。在中央纪委最近两次通报的12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案例中,仅乡镇干部就占95起。这些人职务虽低,但影响恶劣。
中央纪委强调,通过通报典型问题查处的情况和责任追究情况,发出强烈信号,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震慑,督促各地始终保持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力度。
中央纪委对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典型案例密集通报,显示了中央对“蚊蝇腐败”的高度重视。
与此同时,面对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易发、高发态势,为了保障中央“三农”政策落实到位,保证惠农资金安全、足额落到实处,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5年7月起,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两年的集中惩治和预防惠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工作。这是2012年以来最高检第三次部署开展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文稿统筹 李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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