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5年仅剩的最后几天里,*ST新梅陷入两场争夺战:已在倒计时的保壳战和纠纷升级的股权战。
围绕*ST新梅控股权争夺,举牌方开南系是否具备股东及表决权资格一直是双方争议焦点。12月23日*ST新梅召开沟通会称,开南账户组购买公司股票的资金均不是自有资金,背后金主另有其人。开南方很快回击,*ST新梅对庭审对峙内容属断章取义。新的拉锯争夺就此展开。
新梅质疑举牌方身份
“2016年快到了,这场由开南账户组违规举牌引发的股权纠纷、恶意收购事件,马上就要进入第4个年头了,真可以说是旷日持久。”12月23日,*ST新梅就与开南系相关诉讼进展情况举行沟通会,公司董秘何婧用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据了解,这起诉讼于12月16日在上海一中院此二次开庭审理。公司称,法院就该案召集各方当事人,就法院到宁波证监局依职权调查并取得的《案卷摘抄记录》和《工作记录》两份证据,向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质证。
何婧介绍,根据《案件摘抄记录》中记载的情况,开南账户组购买公司股票的资金均不是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分散,且没有一笔资金是从王斌忠名下转入。同时,在开南账户组中,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等3家法人的资金均通过个人账户进行二次中转。
公司表示,王斌忠当庭陈述,开南账户组的股票账户不是由他直接管理与控制的,股票也不是由他自己操作的,他只是推荐股票;资金也不是他的,他只是自己帮忙筹措。*ST新梅公开质疑开南方实际控制人王斌忠对于是否控制上海开南、兰州鸿祥等15个证券账户组的说辞前后矛盾。
“开南账户组到现在仍标榜自己为一致行动人,这是绝对错误的。”何婧强调。同时,*ST新梅方面表示,根据法庭《工作记录》,在法院向宁波证监局相关人员询问是否认为王斌忠及“开南账户组”已经改正违法行为时,该局人员明确表示不认可。
据*ST新梅代理律师介绍,宁波证监局表示,由于《证券法》并没有明确规定改正的程度和内容,因此无法确认开南账户组完成了改正。*ST新梅方面称,公司暂不认可开南账户组表决权的处理方式是符合相关规定的,在开南账户组改正完成前,公司仍将对开南账户组的表决权不认可。
双方均称要向监管层反馈
在召开沟通会的同时,*ST新梅也于当天披露了诉讼进展公告,对相关问题做了说明。就在这一公告发布不久,开南方立即也在网络上发布了两份声明进行回击。开南方面还要求*ST新梅将法院的工作记录,向全体股东披露。
“*ST新梅所有的质疑都应在法庭上提出,而不应断章取义。”开南方新闻发言人朱联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一致行动人的合法性应该由法院作出判断。宁波证监局的回复原文为:因法律法规未明确如何认定责令改正的违法行为是否已完成,故宁波证监局对此无法答复。
朱联表示,现在的重点应该是保壳和加快重组。另外,开南方针对此前的违规行为已经做出改正,来自宁波证监局的说法也显示,并不需要就开南的改正出具相关说明来证实。“上市公司这样公开庭审记录的行为是误导投资者,我们会向法庭、交易所进行反馈。”她说。
另一边,*ST新梅方面也表示,“将会依法向证监会进行举报”。何婧表示,由于开南账户组幕后真正的出资人和控制人尚未被查实,而且发现公司还存在部分与开南账户组同期买入股票且一直持有至今,而且在近3年历次股东大会上开南账户组表决保持一致的账户。“我们怀疑这部分隐蔽的账户,极有可能也与开南账户组受到同一控制人控制。如属实,很可能涉及到内幕交易和操纵股票。”何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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