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同样应该强化其信息披露。否则,上市公司的并购就有可能蜕变为利益输送的工具,变成包装粉饰的温床,也成为侵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利器”。
日前,爱建集团发布《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拟分别向均瑶集团、王均金等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合计持有的均瑶集团乳业公司99.81%股权。这本是一桩正常的上市公司并购行为,但背后却并没有我们想象中的简单。
此次并购标的均瑶乳业99.81%股权的预估值高达25.02亿元,相对于其6736.21万元的账面值,溢价高达36倍。显然,爱建集团的并购属于明显的高溢价并购。如果并购标的物有所值,高溢价并购也无可厚非。问题在于,上市公司的并购存在不少疑点。
爱建集团属于一家“老牌”的上市公司,其目前所属行业为多元金融业。如果上市公司欲通过并购做大做强,按理应该并购同类型或同行业的资产更为靠谱,而且均瑶集团旗下就拥有华瑞银行这样的资产,但出人意料的是,上市公司并购的却是与其主营业务关联度较低的乳业资产,以至于上市公司在《预案》中也不得不指出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一定的整合风险。
资料显示,均瑶乳业2015年1-8月份的净利润为8840.81万元,毛利率水平最高达43.16%。不过,这一骄人的业绩也受到市场的质疑。由于均瑶乳业主要客户并不处于发达地区,相反其前五名客户频现三四线城市,其中还不乏县域城市,因而市场持有怀疑态度。
据媒体报道,2014年均瑶乳业第五大客户居然是来自江西上饶某区的一食品行,而这一家食品行当年贡献收入就超过580万元,可工商资料显示该食品行早已呈注销状态。此外,均瑶乳业的前几大客户中还出现成立时间不长,或在相关工商网站查不到相关信息的状况,所有这一切,都成为市场质疑的理由。均瑶乳业前几大客户以及所贡献的收入到底是否属实,显然只有监管部门通过调查才能给出答案。如果客户与贡献的收入均存在“水分”,那么标的资产存在虚增收入以获取高溢价的嫌疑,这显然是不容许的。
此前监管部门非常重视新股IPO的信息披露工作,笔者以为,对于上市公司的并购重组,同样应该强化其信息披露。否则,上市公司的并购就有可能蜕变为利益输送的工具,变成包装粉饰的温床,也成为侵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利器”。退一步讲,如果我们连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都无法监管到位,对于即将来临的注册制又如何能够胜任呢?
爱建集团并购案另一值得关注的焦点即为高溢价并购。即使均瑶乳业所披露的相关信息都是真实可信的,其36倍的溢价显然并不低。对于标的资产而言,既然其享受到高溢价,那么就须承担与之相应的“责任与义务”。比如,均瑶集团应该作出较高且时间较长的业绩承诺,如果不达标应参照《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的关于借壳业绩补偿的相关规定,以注销股份的方式来补偿。此外,均瑶集团持股锁定期也须相应延长。如此,高溢价并购才更显公平。
目前爱建并购均瑶令人感觉疑云重重,其实正是因为其信息披露得还不够公开完全。对于超出于常理逻辑的并购,上市公司有必要对此进行更为明确的说明。如果爱建确实是看中了均瑶乳业的投资价值,那么身正不怕影子歪,不妨信息公开让股民明白;而如果调查认定均瑶方面存在虚假披露的行为,则需要监管部门对其进行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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