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严政)文峰股份(601010,股吧)12月2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于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1386号),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未披露陆永敏代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同日文峰股份公告称,公司大股东文峰集团于12月1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稽查总队调查通字150281号),内容如下:因你公司未披露陆永敏代你公司持有“文峰股份”股票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决定对你公司进行调查,请予以配合。
文峰股份股东名单显示,截至2015年9月末,文峰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约3.91亿股,占总股本的21.14%,为第一大股东;陆永敏、郑素贞分别持股2.75亿股,以14.88%比例并列公司第二大股东。
(责任编辑:王曦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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