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 文峰股份(601010,股吧)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而此次被调查原因却不是因为公司二股东、徐翔母亲郑素贞,而是公司三股东涉嫌违规代持,公司没有及时进行披露。
据文峰股份公告,公司于12月18日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内容主要为公司未披露陆永敏代江苏文峰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票事项,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调查,要求公司予以配合,而从公司的十大股东名单中可以看到,陆永敏为文峰股份第三大股东,持股数为2.75亿股,占总股份的14.88%,和郑素贞持股数一样。
2014年12月21日文峰集团与两位自然人签署了 《文峰大世界连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书》,文峰集团将其持有的文峰股份2.2亿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郑素贞和陆永敏,占总股本的29.76%,转让价分别为8.64亿元,转让价格为7.85元/股。
由此,此前和郑素贞齐名的陆永敏背景也终于被市场了解,原来是文峰股份大股东文峰集团自己在做代持,文峰集团仍旧掌控着文峰股份36%以上的股份,市场人士分析称,文峰集团如此做,一来是可以向市场释放利好,说明有牛散愿意投资公司股票;另一个好处是,当文峰集团要增持时,不会触发要约收购,这样一来,大股东增持就有弹性,不会被强制。
市场人士表示,此次文峰股份因为未披露大股东违规代持显然是证监会在调查郑素贞后的意外发现,在今年的11月10日,文峰集团发布公告称,郑素贞持有公司的2.75亿股股份遭到公安部要求的协助冻结。
(责任编辑:韩卫东 )CopyRight 2015-2018,Power By www.cncbo.com Inc.All Rights Resered 邮箱:360737408@QQ.com 编辑部电话:4001153315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品牌官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品牌官网 工信部网络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