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A 董事长王石与宝能系间的资本大战进入白热化,各种口舌之争也开始展开。
12月19日,王石本人微博转发一篇题为《万科被野蛮入侵背后的真相,一场大规模洗钱的犯罪》的文章,内容暗指前海人寿资金运用违规,甚至还可能涉及海外洗钱活动。
虽然王石很快删除了这一微博内容,但12月20晚,前海人寿还是对此回应称,公司严格遵守并符合央行关于反洗钱的有关规定;依法合规经营,严格遵守保监会的各项监管规定;完全符合监管机构对保险资金运用的相关规定。
那么,前海人寿究竟是一家怎样的公司?它为什么自信满满,而王石又要赶紧删除微博呢?
问题一:前海人寿为什么牛?
如果还将前海人寿定位于传统的寿险公司,那你就Out了!
据公开资料显示,前海人寿全称“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2月成立于深圳,注册资金为45亿,经营范围包括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截至2014年末,公司资产总值已达560亿。
还有一组数据能够证明前海人寿的彪悍:2013年,前海人寿的保费就达143亿元,位列当年全国人身险公司第13位;2014年,这一数字再增至352亿;2015年前十个月,数字达到了618亿。
成立3年,12倍增值,前海人用极其短的时间做到了老牌险企十多年才能达到的规模。
然而,市场将这类短期内规模迅速发展、依靠短期投资型业务扩张的民营险企视作行业“逾矩者”。因为这类公司不同于传统保险公司保守、稳定的投资风格,而是依赖高现金价值保险,目的就是将保费充当现金流,支持公司其他业务上的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类似的保险公司并非只此一家,比如,同样热爱举牌上市公司的安邦保险、生命人寿采取的也是同样的策略。
问题二:前海人寿哪里来这么多钱?
作为宝能系的核心的金融平台,前海人寿不仅仅是一家保险公司那么简单。
工商资料显示,前海人寿由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宝能集团”)旗下深圳市钜盛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钜盛华,持前海人寿20%股份)牵头、联合深圳市深粤控股有限公司、深圳粤商物流有限公司等共同筹建,姚振华担任前海人寿董事长。
此次举牌万科A中除了有前海人寿,也不乏钜盛华的身影。因此市场也有猜测,前海人寿已经成为了宝能系的融资平台,宝能系各子公司通过借助股东公司关联交易等投资通道,多重质押、放大杠杆最终为母公司提供充足的举牌弹药。
具体来看可以有两种途径:
一是通过前海人寿发起高现金值投资项目,将客户保费用于举牌投资。
所谓高现金值保险,就是类似万能险、投连险型的产品,他们通常具有以下共性:预期收益高,产品周期短,依靠银保或互联网渠道。以前海人寿为例,其2015年前十个月的此类产品销量约为482亿,占总保费近八成。
二是将保费再次注入其他子公司,通过相互质押增资加大宝能系的整体资金规模。
例如,前海人寿仅在2015年就在多家银行发起了前海海鑫利1号、3号、4号,前海海利精选、前海财富成长3号等多项万能险产品,通过最大程度吸纳客户保费用以投资,产品数量是2014年该类产品的三倍;而另一种情况,正如2013年前海人寿便与宝能系发生的五起重大关联交易,其分别以1.6亿、7.02亿、2265万、2.7亿、4亿、1.3亿收购佛山宝能49%股权、宝能酒店40%股权、惠州宝能100%股权等资产,总计投资额达17亿。
问题三:前海人寿举牌万科是否合规?
那么前海人寿这么做是否合规?
在保监会“放开前端、管住后端”的政策指导思想下,近年来保险公司的投资范围和深度得到极大扩展。
根据最新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将投资单一蓝筹股票的比例上限由占上季度末总资产的5%调整为10%;投资权益类资产达到30%比例上限的,可进一步增持蓝筹股票,增持后权益类资产余额不高于上季度末总资产的40%。
换句话说,若以前海人寿2014年末560亿总资产计算,理论上前海人寿投资万科A的资金 56亿。而根据前海人寿公告,其合计持有6.66%的万科A股票,还远未达10%的监管线,前海人寿仍可继续增持。
然而市场对前海人寿的最大质疑在于,前海人寿是否会因为举牌万科A产生经营风险。
这里需要指出,监管通常使用“偿付能力”这一指标来判断险企的经营风险,这一指标通常指保险机构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能力,也是保险机构资金力量与自身所承担的危险赔偿责任的比较。
理论上,险企偿付能力必须高于150%才能销售万能险等高现金价值产品,而偿付能力低于100%时则必须停止任何业务以等待股东完成注资,才可继续开展相关业务。
截至2014年底,前海人寿的偿付能力高达199.6%,因此符合保险公司投资A股举牌、销售高现金产品的要求。
问题四:频繁举牌对前海人寿会有怎样的风险?
必须指出的是,尽管理论上符合规定,但并不表示前海人寿可以“安枕无忧”。
因为发行高现金值产品势必带来高额成本,险企不得不将这些资金配置到收益高、高风险的资产项目上,正如前海人寿大量投资于房地产项目和A股上市公司一样。
然而地产投资期限较长、变现能力较差;A股市场波动较大,容易遭遇股市暴跌或是市场“黑天鹅”;同时高现金价值业务又容易引发退保现象,多个因素叠加后则极易引发现金流断裂风险。
因此,险企不得不通过发债或者股东增资等方式快速补充资金,以达到监管对偿付能力的硬性要求。
例如在2015年9月14日,保监会官同意批复前海人寿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8亿元。前海人寿已于9月29日、11月17日和12月17日分三期用完该额度,每期发行规模分别为25亿元、18亿元和15亿元,债券票息均为6.25%。
问题五:监管部门是否有必要干涉这场收购大战?
这一问题,证监会已在12月18日的发布会上表态:市场主体之间收购、被收购的行为属于市场化行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监管部门不会干涉。
换句话说,只要前海人寿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符合相关规定,证监会不会就此干涉。
值得玩味的是,就在股权之争发生后不久,保监会相继发布了《保险资金运用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加强保险公司资产配置审慎性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欲对保险资金投资的内部控制以及资产配置风险进行排查。从两份文件的具体内容来看,保监会将对那些举牌频繁、四处买楼的险企进行排查,并对险企投资关键环节制定了具体规定。
但是,如果前海人寿在经过排查后仍然符合监管要求,万科对前海人寿的举牌资金来源质疑就没有任何依据。
CopyRight 2015-2018,Power By www.cncbo.com Inc.All Rights Resered 邮箱:360737408@QQ.com 编辑部电话:4001153315
本网除注明来源中国品牌官网的文章外,其他均为来源互联网,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责任。
(C)版权所有 中国品牌官网 工信部网络备案:京ICP备13034703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