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股份于12月9日发布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计划以每股14.72元的价格定向发行971.47万股股份,用于收购新力油墨全部股权,由此计算新力油墨整体估值高达1.43亿元,相比该公司账面净资产溢价了264.25%。本次收购的溢价幅度来看并不算高,但是新力油墨的经营特征却非常耐人寻味,且其公布的采购数据也自相矛盾。
永新股份撑起新力油墨盈利能力
根据收购报告书披露的信息,新力油墨在2013年到2015年上半年向永新股份的销售金额分别高达5532.10万元、4634.64万元和2332.28万元,永新股份始终稳居新力油墨的第一大客户,占新力油墨的销售比重高达44.17%、35.14%和43.52%。
也就是说,新力油墨的经营和盈利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附于永新股份的,换言之也即永新股份的采购支撑起了新力油墨的盈利能力。同时,永新股份与新力油墨本身就是“兄弟”关系,两家公司的大股东均为永佳集团。
在这样的条件下,永新股份支付高价收购新力油墨股权,这就显得非同寻常了,这就相当于永新股份为新力油墨的原股东永佳集团,也即是自己的控股股东输送了大笔利润之后,再以这些利润对应的盈利能力为基础,大幅溢价收购新力油墨股权,这自然令人质疑永新股份有向控股股东利益输送之嫌。
采购金额支付款自相矛盾
此外,新力油墨披露的采购数据当中也存在很大漏洞,根据收购报告书披露的相关信息,可以计算出新力油墨各期总采购金额均远远小于实际支付采购款的金额,而与此同时该公司的应付账款余额却也没有出现增加,相反还是逐年下降的,逻辑明显自相矛盾(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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