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股灾”爆发后,证监会的稽查力度不断加码,每周五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因内幕交易、违规减持等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的上市公司名单常有翻新。
12月7日晚间,恒邦股份(002237,股吧)(002237)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将被立案调查。与恒邦股份一同被调查的,还有来自河南的纺织公司神马股份(600810,股吧)(600810)。
据经济导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齐星铁塔(002359,股吧)(002359)、阳谷华泰(300121,股吧)(300121)、中航黑豹(600760,股吧)(600760)、恒顺众 (300208)、同大股份(300321,股吧)(300321)等多只鲁股因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被立案调查,甚至直接导致正在进行中的定增及重组方案“夭折”。
“目前,注册制正在加快推进,证监会的有关监管思路已然先行。监管重点将向事中事后转移,对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进行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中泰证券分析师刘保民表示。
“惯犯”
公告显示,恒邦股份于4日接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不会影响公司债券还本付息,公司债券(12恒邦债)不停牌。”
虽然恒邦股份并未透露此次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事由,但导报记者发现,在信息披露方面,恒邦股份可谓“惯犯”。据统计,近5年来,公司已收到深交所出具的监管函3次,监管关注函3次,问询函5次。
2010年4月12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向公司出具中小板监管函,指出公司200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09年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不超1.30亿元,而公司2009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1.59亿元,其中与关联方烟台恒邦物资有限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比预计的超出3536.60万元。但公司针对此超过年度预计金额的关联交易没有及时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10年4月8日才公告相关事项。
2011年3月9日,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再度向公司出具监管函,指出公司自开展铜产品套期保值业务以来,截至2011年3月3日,铜期货套期保值累计平仓亏损1.39亿元,同时铜产品现货销售实现收益1.67亿元,抵消期货的亏损1.39亿元后,铜产品盈利2716.66万元,针对上述铜产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平仓亏损及所持合约的浮动亏损没有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虽然公司每每表示,在接到监管函后高度重视,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对信息披露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自查,“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的更新学习,防范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但这并未阻止恒邦股份在信披违规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今年4月17日,恒邦股份再度收到监管函,其中指出公司2014年度对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8100.94万元,占公司2013年经审计净利润的34.65%,但是未按规定在2015年2月底前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直至2015年4月15日才履行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恒邦股份被立案调查的前一日,公司刚刚因拟披露重大事项停牌。此次被调查会否影响恒邦股份的重大布局,还不得而知。
代价
事实上,恒邦股份并不是在监管风暴中顶风作案的首只鲁股,因信息披露“翻船”的上市公司更是占比可观。
其中,市场关注度最高、影响最大的当数青鸟华光(600076,股吧)(600076)。今年3月27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表示,目前有31家公司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被认定为欺诈发行和重大信披违规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其中就包括青鸟华光。其违法操作带来的主要后果包括,公司在2012年年报中未按规定披露相关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导致公司2012年度利润总额虚增;同时,2012年通过关联方配合控股子公司实施无商业实质的购销交易,虚增年度营业收入。值得注意的是,公司由于2012年实现盈利,成功“脱帽”,避免了退市。
其后,证监会的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将青鸟华光上述隐瞒已久的“陈年旧账”公之于众,公司及包括董事长在内的14名时任高管因此一并遭到处罚。
齐星铁塔同样因信息披露不及时,逾4亿元拆借公司资金时隔1年多才予以披露,公司、原控股股东及时任董事长赵长水、总经理吕清明等14名高管人员遭到深交所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的监管处分。
今年8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恒顺众 ,虽然截至目前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文件,但青岛证监局却于日前发现恒顺众 近年来出现的两个方面的问题及风险:未能严格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存在瑕疵,并出具警示函。
此外,在A股这场持续3个多月的深幅调整中,虽然前有证监会三令五申的减持禁令,后有“明知故犯者”的通报处分,但仍有部分鲁股股东及高管“顶风作案”。
10月10日,证监会就11宗涉嫌违法减持案件集中召开听证会,王传华涉嫌违法减持“阳谷华泰”案,中航投资涉嫌违法减持“中航黑豹”案赫然在列。之后,广州穗富也因于9月间通过其管理的信托产品累计减持同大股份公司流通股合计74.18万股,而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
事实上,违规时虽得到“一时之利”,但付出的代价也是惨重的。在阳谷华泰大股东及原董事长王传华违法减持公司股票“曝光”后,阳谷华泰便宣布撤回定增申请文件。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7种情形之一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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