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中央规定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到黄山等21个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记者调查发现,一年多后,公款“开会游”有所遏制,但仍存暗箱操作,借开会、考察、培训、交流、调研等幌子,一些公款“借壳游”“傍会游”“顺道游”屡禁不止。
“少有开会不旅游的”
纪检监察机关通报了这样一起典型案例:2014年8月,霸州市文广新局接到通知,当年9月3日,时任局长朱某等7人前往西安参会。会后,他们“顺道”去秦始皇兵马俑、华山景点游玩,并在返回后,将旅游产生的费用在下属机构华艺文化传播公司报销。
一些景区宾馆如何搞好“秘密接待”?在湖南等地一些会展公司的网页上,还在推介办会经营项目,其中除了会议场地食宿安排外,主打项目中还包括会议旅游、会议礼品等。
安徽某景区内的一家星级宾馆值班经理告诉记者,省内和上海、北京等地的很多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都会来此“开会”。“这些名义上是培训、开会,其实会后就是旅游。”她说,宾馆可以按照会议单位要求,将旅游费用开到会议费或住宿费发票中。
安徽另一个景区某高档酒店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可以虚报会议人数,增加会议费用预算,处理旅游接待等费用。到这里来“只有旅游不开会的,没有开会不旅游的”。
记者采访发现,如今的一些会议,在部分5A景区受阻,就去4A景区“打擦边球”;不到外省市,就在自己行政区域内找“环境好”的地方。
会议费成“万能筐”
去年,中办、国办通知要求,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的会议一律在本行政区域内召开,不得到其他地区召开;严禁在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中列支风景名胜区等各类旅游景点门票费、导游费……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单位和个人无视规定,打着开会考察旗号的“异地游”大有人在,而这些旅游费用都被列支到会议费或考察费中予以报销,“开会游”五花八门。
――享受“隐性福利”的“借壳游”。假借开会、考察、培训、交流、调研等幌子旅游时时发生。甘肃武威市爱卫办一名原负责人在厦门参加会议后,参加旅游团在厦门鼓浪屿等地旅游,并在旅行社以单位会务费名义开具发票公款报销。
――本末倒置的“傍会游”。原本是正事却成了一些干部旅游观光的陪衬,“公款旅游顺带开会”“旅游中间插播会议”的手法更加隐蔽。
――会在前、游在后的“顺道游”。有的打着考察调研的旗号,然后安排自由活动,进行公款旅游。
“开会游”费用,大多采取会议费的形式进行报销。
专家:分类晒出会议费
公权力机构的开销都来自财政,“开会游”和在会议费里藏猫腻,就是假公济私,就是一种腐败行为,对此应该零容忍。
安徽省社科院研究员王开玉建议,不仅要针对“21景区”,各地也应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其他著名旅游景区,出台会议的禁止清单,对景区内现有的机关会议中心、培训中心应尽快清理。
一些专家认为,要推进公开会议费等财政预决算的“明细”公开,为此要细到每次开会参加的人数、餐饮住宿费用、会场费用都需要分类晒出。三公经费和会议费的使用,如仅公布数据还不能看出其中违规之处,建议在单位内部公布明细,由职工监督;还可在知名景区广泛设置鼓励公众监督的公告牌,设立多种举报方式,例如热线、短信号码、微信公众号、二维码等。(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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