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主要从事特种氯乙烯共聚物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无锡洪汇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汇新材”),进入证监会预先披露更新名单,开始为正式上发审会审核做准备。
然而,对于该家公司,记者在翻阅其招股说明书发现,近年来该公司经营业绩不仅出现快速下滑,主要产品更是出现了亏损,甚至其公布的营业收入还缺乏现金流支撑,有财务造假的嫌疑。
存在营业收入虚增嫌疑
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营业收入应该包括两部分,即现金收入部分和应收款项部分,企业的产品销售出去后,一部分货款将会以现金形式收回来,反映在现金流量表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之中,另一部分则会形成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在企业后续经营活动中陆续收回。因此,企业营业收入与现金流入金额以及应收款项部分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
根据招股书提供的信息可知,洪汇新材在2012年至2015年6月期间分别实现营业收入高达3.11亿元、2.91亿元、3.06亿元和1.45亿元,而反映相关现金流入情况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却分别仅有2.84亿元、2.43亿元、2.19亿元和1.14亿元,这说明其应收款项部分应该有较快速度的增长,然而记者在经过仔细分析后发现,事实似乎并非如此。
我们知道,现金流量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不仅包括产品销售的现金流入,还包含增值税部分,以及预收账款部分。因此,我们核算的营业收入,应该包含增值税部分,而在洪汇新材的主营业务收入中,由于一部分来自于产品出口国外实现的销售收入,另一部分则为在国内实现的销售收入,依据相关法律,国内销售所产生的销项税率为17%,而其出口部分则不收销项税。因此,依据招股书提供的国内销售额数据和相关的税率,记者核算出洪汇股份这几年含税营业收入分别为33450.64万元、31467.87万元、33325.91万元、15858.12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洪汇新材实现的含税营业收入金额约为1.59亿元,而该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14亿元,其中预收账款较2014年年末减少了近14万元,另外,据招股书介绍,2015年6月,公司背书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的票据金额为565.67万元,照此推算,则该公司的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的增加金额应该在3900万元左右,而实际上,2015年6月相比2014年底,应收账款仅增加了600多万,应收票据也仅增加了500多万,整体看,营收相比推算结果少了近2800万元。
同样,在2014年底,该公司含税营业收入金额约为3.33亿元之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19亿元,其中预收账款减少134.90万元,同时,该年度背书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的票据共计511.43万元,照此推算,该公司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本年度的增加金额应该在1.08亿元左右,但从财务数据来看,该公司的应收账款相比2013年不但没有增加,相反还减少了155.53万元,而应收票据也比2013年仅增加了680.84万元。整体来看,营收相比推算结果少了近1.03亿元之巨。类似地,根据推算结果,2013年营收也同样存在数千万元差额。
也就是说,从2013年至2015年6月,(2012年数据不便核算),该公司每年均有数千万至上亿元的营业收入既没有形成应收账款,也没有现金流支撑,成了“无源之水”,这些数据的差异让记者有理由怀疑该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的行为。
利润增速下降明显
从洪汇新材的财务报表来看,报告期内不仅营业收入波动较大,且净利润也呈现出大幅度下降的趋势。其中2012年营业收入为3.11亿元,而到了2013年却下降到了2.91亿元,下降幅度为6.42%,相应地净利润也由2012年的5881.46万元下降到2013年的4145.88万元,降幅29.51%;2014年营业收入虽然增长了5.10%,达到了3.06亿元,但净利润却反向出现25.50%的降幅,实现净利润3088.59万元。
从该公司净利润下降变化看,这与其毛利率变化息息相关。在2012年至2014年期间,不仅主营业务综合毛利率出现整体下降,分别为33.42%、28.16%、23.35%,且主营产品的毛利率也出现明显的下滑。其中,占其营业收入三成到四成的二元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下滑尤为严重,2014年毛利率还出现负增长。数据显示,这3年的毛利率分别为11.42%、2.65%、-1.73%。同样,另外两类产品羧基三元系列产品和羟基三元系列产品的毛利率也出现不同幅度的下降,羧基三元系列产品毛利率在这3年里分别为39.19%、35.62%、35.55%,羟基三元系列产品分别为46.99%、44.46%、43.93%。
连续两年净利润和毛利率的持续下滑,特别是主要产品毛利率出现负增长的情况,实在让人为洪汇新材未来的盈利能力感到担忧。
“意外之财”占比依然不低
除了毛利率下滑对净利润的影响外,洪汇新材业绩对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的依赖也不得不提。据招股书介绍,报告期内,2012年11月5日,公司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编号:GF201232001059),认定有效期为三年,所得税税率由25%调整为15%。2015年1~6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期间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号),该公司已办妥所得税优惠备案手续。根据无锡市锡山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告知书》(锡山地税一【2015】661号),仍按15%暂缴期间企业所得税。据此,洪汇新材从2012年开始获得的所得税优惠金额分别为730.51万元、461.28万元、356.94万元和275.40万元。
除此之外,洪汇新材还受到当地政府的鼎力相助,每年都以各种原因获得为数不少的政府补助,在2012年至2015年6月,公司收到的补助金额分别为1409.73万元、729.42万元、347.97万元和49.97万元。要知道,不论是税收优惠还是政府补助,都可以赤裸裸地进入企业利润,而无需付出成本,而仅仅上述两项,报告期内就分别占到其净利润比例的36.39%、28.72%、22.82%和15.60%。虽然随着经营业绩的下降,其税收优惠和政府补助也在逐年下降,但这两项“意外之财”对其业绩的影响仍然不算小。
税收优惠与政府补助本身并不具备可持续性,企业一旦对此形成依赖,就绝非企业之福,A股历史上有多家上市公司都获得大量补贴,但上市后随着补贴的减少,业绩也就开始变脸。而洪汇新材的政府补贴一旦出现大幅减少,则其业绩也将会出现明显降幅,这从近两年公司利润下降情况看,补贴的减少也是其近两年净利润持续下滑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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